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是把热源电厂的高温热水通过管网输送到热力站,经过热力站换热后再向用户供热的供热方式。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系统由热源电厂首站、一次管网、热力站、二次管网和热用户采暖设施等几部分组成。其中:
目前共有两个电厂作为我市市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热源,分别是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机组一期2×200MW、凤凰联盟平台二期2×300MW;国电电力大同第二发电厂供热机组一期6×200MW、二期2×600MW、三期2×660MW。
2010年9月1日大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10年1O月20日起施行。
《供热条例》规定,我市供热期为当年1O月25日至次年4月1O日,共5.5个月。根据气温变化情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供热期可以移前或者推后。
《供热条例》规定,供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责任按产权划分,由产权人负责。
(1)热源单位厂区及其出墙1米以内的供热管网等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
(2)热源单位出墙1米以外的一次管网、热力站及热力站出墙1米以内的供热管网等供热设施,由供热输送单位即热力公司负责;
(3)热力站出墙1米以外至用户的二次管网、入户管线及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
(4)用户对其自管供热设施,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维护,也可以委托供热单位维修、养护。
(5)供热设施在保修期内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