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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外保温材料成为火灾的“助燃剂”凤凰联盟app
发布时间:2025-03-20 01:08浏览次数:

  建筑外墙铺设保温材料本是一件好事,冬天能保温,夏季可隔热,可是消防安全不能忽视。目前的保温材料分为A级(不燃)、B1级(难燃)、B2级(可燃)和B3级(易燃)4个等级,在我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于材料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要求。

  1、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凤凰联盟网址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3、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2、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2、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部分老旧建筑外墙保温系统使用的材料大多为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泡沫等,此类外墙外保温材料属易燃材料,极易被引燃。

  外保温系统建筑施工周期长,各种施工工序相互交叉,有的施工单位所使用的装修材料以次充好、防火等级不够,且施工防火管理不到位,易产生火灾隐患。

  由于施工工艺的不同,建筑外保温系统可能存在闭合空腔和非闭合空腔。非闭合空腔构造的存在可能为系统中保温材料的燃烧提供充足的氧,在火灾发生后会产生“烟囱效应”,加速火灾的蔓延。

  高层建筑使用时间较长,外墙保温系统出现破损、开裂和脱落的现象,物业单位却未能及时维修,极易引发火灾。

  建筑内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建筑外墙周围堆放易燃物、违规停放自行车、生活用火用电不符合规范等现象极易引发外保温系统起火。

  要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和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实施综合改造,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现行规范的外保温材料。

  施工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外保温材料的相关规定,严格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为禁火区域,远离火源,严禁吸烟。施工现场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严禁交叉作业,且配备灭火器材和设施。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破损、开裂、有较大孔洞等导致保温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封堵、覆盖。做外墙清洁保养工作时,一定要严禁烟火。在电气焊作业时要执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做好防范措施。

  1、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对于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材料或者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

  2、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其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3、对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高层民用建筑在进行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凤凰联盟网址确保建筑内人员安全。

  1、不要在靠近建筑外墙的地方堆放可燃物,不乱扔烟头,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2、不要把汽车、电动车停放在高层建筑外墙附近,不要把电线穿过外墙,不要破坏外墙结构。

  3、外墙上的空调外机、室外广告牌也要定期进行保养清洁、检查线路,避免电器线路打火或电机过热引发火灾。凤凰联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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