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踏青时节,成都掀起户外“打野”热。挖野菜、探寻野趣也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社交方式。在社交平台上,“打野组团”“打野地图”等热度攀升;沿山小镇里,铁锹、锄头、镰刀几乎卖断货……
然而,凤凰联盟注册“野趣”也为当地村民带来不同程度困扰。近日,不少网友在“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上反映,部分游客在采摘时“家野不分”,误采了村民种植的中药材,甚至将一些中药材踩踏损毁。
野蛮“打野”行为造成哪些损失?应该如何规范?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近日,川观新闻记者进行采访。
龙门山脉,一处山坡,茂密的柳杉林立。树干的遮阳网下,成片黄连幼苗生出翠绿嫩叶。“你看,中间有很多锄头印。”彭州市白鹿镇白鹿顶村1组村民袁加章指着自家种的黄连苗连连叹气:“还有很多脚印,踩在(黄连苗)上面,幼苗就死了。”
白鹿顶村以山地为主,许多村民种植中药材为生。袁加章家种了两亩的黄连苗,约五亩的黄柏。“3月份以来,‘打野’游客来挖野菜,踩死了近一亩的黄连苗,大概有三四十万株,按目前的市场价格算,损失3万多元。”
川观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20余株黄柏树苗被拦腰折断。在黄连苗地的上空,遮阳网高约2米,苗地四周也以塑料绳绕树形成了“防护隔离带”,看起来明显是村民种的农作物。“但有些游客就是要钻进来‘打野’,我在地里碰到过两次。”袁加章的妻子段成香说,前几天她在地里巡护时,两名女“背包客”手持锄头,一脚踩到苗地里,“她们想挖地里散种的折耳根,结果踩到了黄连苗,我大声劝阻后,她们才离开。”
“‘打野’游客看到折耳根,就以为是野生的,我家就遭了。”在白鹿顶村3组的一处山坡上,村民王小平种的一亩折耳根几乎遭遇“团灭”。王小平带着川观新闻记者沿山间小道来到地里,只见绿树青草下,一大片土翻了出来:“一共1.5亩地,折耳根套种黄精(中药材),现在折耳根基本没有了,原来七八千株黄精,踩烂了大部分,一共损失1万多元。”王小平说,他不是每天都到地里巡护,但每次周末后就会发现地里的折耳根和黄精又少了。
白鹿顶村森林防火卡点是游客上山的必经之路,川观新闻记者驱车来到卡点时,路旁立着一块蓝色路牌,上面是写给外来游客的《告知书》,提醒游客“打野”注意安全,不要损毁村民种植的经济作物。
“针对近期少数游客‘打野’造成农户损失,我们通过发放《警示公告》劝导游客不进入农田、保护农作物,一旦发现‘盗挖’行为,村民可立即报警处理。”曹甫林说,村委会还制作了100块“种植区域禁止进入”的警示牌,设置在村内重点路段及耕地集中区,营造“文明打野”氛围。
曹甫林坦言:“我们欢迎游客来,毕竟可以促进村里的消费;更希望他们在体验野趣的同时做到‘文明打野’。”
川观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日彭州、金堂等多地官方微信公众号针对游客“打野”行为作出劝导,提醒不违规采摘、采挖农民种植的药材、瓜果蔬菜等,要自觉服从当地工作人员劝导,不踩踏、毁坏庄稼,维护良好的旅游秩序,做到文明平安出游。
私自进入农田“打野”,可能涉嫌违法。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梨告诉川观新闻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规定等,“打野”行为可能面临多重法律风险。
首先是刑事责任。如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他人公私财物“挖”走,如被挖财物的价值达1600元(或价值虽不达1600元,但实施三次以上的),涉嫌盗窃罪。即使没有将财物挖走,但毁损他人公私财物,也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打野”过程中,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还可能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同时,该行为也面临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仍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
对于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大量“野菜采摘攻略”,若涉及农户财产区域,网红、博主等攻略发布者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若发布者明知该地点为农户财产区域,仍发布攻略吸引他人前往‘打野’,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李梨说。
农作物受损的农户可通过哪些法律途径索赔?赔偿金额如何界定?李梨表示,农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财产损失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李梨建议,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强宣传,让更多人意识到“打野”可能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也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公众进行警示教育。
春日踏青本是乐,野蛮打野惹大祸!踩烂黄连折耳根,村民一年血汗全泡汤。律师敲黑板:摘野菜也可能犯法,踩坏庄稼要赔钱!咱得讲点武德,野菜野花看看就行,别手贱脚欠。别让野趣变闹剧,文明出游才是真潇洒!
你的香香嘴,可能是农民命根子;你的一餐野菜,可能是农民的一年收入。凤凰联盟注册打野不能任性,农家种植的不能乱挖,文明打野才能和谐愉快,不然要承担法律后果哦!
出去“打野”找乐子本没错,可不能为了自己一时开心就去踩毁农户的中药材,这不仅缺德,还可能违法,大家都该自觉点,凤凰联盟注册文明出游。
出游踏青本是放松身心、亲近自然的乐事,可若以践踏他人劳动成果为代价,便失去了意义。他们未提前了解哪些区域能采摘,哪些不能,也不顾田间地头的警示标识,肆意妄为,将农户数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完全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会给农户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德,也触碰了法律红线。
农旅游是乡村振兴和城乡综合发展的一项可行措施,也是拉动内需,促进收入和消费的新生事物。是没有原罪的,但正如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用得好就有利于民。所以探讨如何管理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