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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供暖你想凤凰联盟下载知道的都在这了
发布时间:2024-11-01 13:21浏览次数:

  11月6日0时,全市点火试运行,启动2023至2024年度供暖。本采暖季,全区集中供热面积约1217万平方米,运维人员24小时在岗,做好锅炉房设备维修工作,确保备用设备正常;供热服务热线小时畅通,确保用户报修随时受理;制定应急抢修预案,抢修队伍24小时待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用户供热不受影响。

  哪些供暖故障可自行解决,哪些应求助管理部门?日常使用中应注意哪些事项?有关供暖问题成为目前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报采访区城市管理委和北燃绿谷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为广大市民群众答疑解惑。

  平谷区2023—2024采暖季集中供热面积为1217万平方米,由10家保障单位负责运营,共26座锅炉房,分布在10个街乡镇,均采用管道天然气供热。

  城区主要以北燃绿谷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燃绿谷公司)负责运行保障,供热面积为871万平方米,占全区总供热面积的72%。

  根据员工水平和个人表现进行人员调整,通过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择能力强、有担当、负责任的员工担当主要岗位。

  采暖季期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供热系统进行设备普查及能效测试工作,梳理出存在问题的设备和管网,作为非采暖季“冬病夏治”维修、改造、更新的重点。在非采暖季对所有阀门、仪表进行检修、保养,通过非采暖季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确保采暖季供热系统正常运行。

  北京市供热采暖合同规定的收取供暖费的时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今年公司7月开始本年度的供暖费促收工作,通过交供暖费返现金、送礼品的方式,提前收取供暖费,确保夏季维修、改造的资金投入以及供暖季燃料、电力的资金储备。

  区城市管理委督促各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提高职工操作技能水平,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范操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采暖季期间通过设备普查、能效测试工作,将设备、管网存在缺陷且无法解决的进行梳理统计,作为非采暖季“冬病夏治”和维修、改造的重点。非采暖季期间公司对锅炉、水泵、板换、管道等进行维修保养、改造共计2412项,清洗锅炉7台、清洗板换33台、维修水泵17台、维修和更换阀门976个、维修和更换老旧管道20.4公里,通过非采暖季对供热系统的维修、改造为下个采暖季提供基础保障。

  非采暖季期间公司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每月组织运行、客服、维修、收费等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今年共计组织10余次专题培训,培训人数500余人次。

  非采暖季期间通过对上采暖季的客服电话进行梳理,形成报修重点小区台账,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公司技术和维修人员对重点报修小区用户进行走访,实地了解居民报修诉求,组织人员进行解决。每年组织生产、收费、客服等人员入社区进行供热宣传,向居民介绍供暖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对居民提出的供暖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为了及时为居民提供维修服务,北燃绿谷公司在不同区域建有备品备件库,根据每年维修情况,提前制定生产物资和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

  供热锅炉属于高温高压的特种设备,其安全性至关重要,非采暖季共计完成12台锅炉、56个安全阀、403块压力表的报检工作,全部检验合格,保证供暖季锅炉正常投产运行。

  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每年采暖季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北燃绿谷公司在10月8日进行张贴上水通知,10月14日至11月1日进行上水作业,11月1日开始进行系统冷态试运行,在此期间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巡检、排气、维修、抢修等工作,保证发现供热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为确保采暖季期间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对管网进行抢修,北燃绿谷公司成立了一支由20人组成的专业应急抢修队伍,委托第三方土方施工单位进行土方开挖作业,以便抢修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管网抢修作业,将影响降至最低。

  “冬病夏治”工作不仅包括一次管网、二次管网和楼底盘管的更新改造,还包括锅炉房和换热站内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例如在非采暖季期间,共计完成清洗7台锅炉、清洗33台板换、维修14台水处理设备、更换3台锅炉节能器、维修更换49个老旧小区的楼底盘管20.4公里。

  ●由于住户在系统末端,整栋楼温度不达标,主要是管网水力不平衡导致出现“近热远冷”。

  ●由于房屋外墙未做保温、房屋窗墙比大或者建筑朝向建筑散热量大,从而导致正常供热条件下,室温偏低。

  ●由于住户私自更改供热设施,将原有管线进行缩径,导致管道循环流量不足,导致住户反映温度不够。

  ●由于住户私自将散热器采暖形式改为地暖采暖,导致该系统循环阻力变大,循环流量不足,导致整串系统不热。

  无论是哪种原因造成的不热问题,都会按照流程理,快速响应,第一时间跟用户预约上门排查造成不热的原因;积极处理,通过排查室内供暖设施、室外供暖系统查找问题所在进行维修处理;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建筑围护结构的问题,会积极协调各方进行解决。

  针对因供热系统顶端集气或管网堵塞、住户未将阀门开启的,维修人员可以通过维修解决。

  针对水力不平衡和管网设计不合理的,安排技术人员对水力不平衡的进行管网调节,解决不热问题;针对管网设计不合理的,将通过“夏季改造”继续进行管网重新设计、改造解决不热问题。

  针对建筑无保温和窗墙比大的建筑,将问题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由政府牵头解决保温问题;针对窗墙比大或窗户漏风的,积极告知住户,建议其更换严密性好的窗户,减少冷风侵入。

  对于住户自行将供热系统缩径和私改地暖造成不热的,会先于住户进行沟通给出解决方案并敦促其整改,如住户不整改的,将向执法部门申请,由执法部门按照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中相应的条款对住户进行违法查处。

  每年在上水前都会提前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上水通知,同时也会通过小区业主群或居委会群发送上水通知,居民们请及时关注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注水期间家中务必留人,发现跑、冒、滴、漏现象,请及时拨打报修服务电线。

  ●请勿随意改动供热设施,随意拧动供热管道阀门及散热器等零部件,不要私自放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影响小区供热系统的正常注水、运行。

  ●请尽量挪开靠近、覆盖采暖设施的贵重物品,以便随时观察、快速维修,避免造成损失。

  ●请居民将包裹的供热设施进行拆除,以免造成维修不便,因居民自行将供热设施包裹造成的损失,由居民自行承担。

  ●凡是自行拆除、改装暖气,造成供热设施损坏、跑水被淹等事故,均由住户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涉及夏季对家中暖气片更换的用户,上水期间要联系厂家对暖气片质量进行检验,以免造成损失。

  第二十条供热单位应当对供热范围内住宅用户的室外供热设施和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承担管理、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部门提供社会供热服务的,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专业企业承担。

  住宅用户发现室内供热采暖设施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供热单位报修,并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维修、更新的相关费用。

  非住宅用户供热采暖设施的维护、管理以及更新改造,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在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一条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用户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

  用户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的,应当经供热单位确认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不妨碍设施维修养护。

  (三)向供热管沟内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物品及雨水、污水、凤凰联盟平台工业废液、垃圾;

  (八)擅自操作、拆除共用供热阀门,损坏共用阀门的铅封,改动或者损坏供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等;

  第二十一条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用户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

  用户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的,应当经供热单位确认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不妨碍设施维修养护。

  第三十三条用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增加散热设备或者装饰装修房屋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字〔2001〕372号),燃气(油、电)锅炉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收费标准是30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非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9〕1545号),城六区收费标准是45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其他区域收费标准是43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容发〔2010〕98号),燃气(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为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为0.16元/千瓦时(44.45元/吉焦)。

  非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9〕1545号),城六区基本热价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0.36元/千瓦时(98.9元/吉焦);其他区域基本热价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0.33元/千瓦时(91.6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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